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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特)病申报流程及门诊慢(特)病患者就诊须知

门诊慢(特)病申报流程

 

参加承德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患有门诊慢(特)病患者,关注微信公众号“河北省医疗保障局”,进入“门慢门特申报”界面,填报申报人基本信息和申报病种,同时上传申报病种的病历资料(包括在医疗机构住院病历、门诊病历和相关检查、化验、病理等资料)和身份证照片,选择具有认定资格的定点医疗机构,网上申报提交后,申报人30日内携带相关纸质病历资料到所选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现场认定。

 

门诊慢(特)病患者就诊须知

 

(一)门诊慢(特)病患者在医疗机构门诊就医时,门诊特殊病实行专病专治,单独管理。门诊特殊病患者就医时,需到与申报病种相关科室就诊,接诊医师针对患者门诊特殊病病种进行诊治,开具的药品、检查、化验等项目与申报的特殊病病种相关的才能享受特殊病待遇。简易门诊开方无效。

(二)特殊病患者及城乡居民慢性病患者交费时,须到收费窗口持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交费,并告知工作人员享受特殊病或慢性病待遇。

(三)特殊病患者做彩超、CT、核磁、全身骨显像检查时,需到医院一站式服务大厅医保审核窗口进行审核盖章,审核后方可交费报销。

(四)住院期间不能重复享受慢性病特殊病门诊待遇。